蓝光危害值得我们注意
1.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并不是LED照明产品才有的,之前的某些金卤灯和某些荧光灯早就存在。
2.要正确区分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人的司辰节律这两种不同的情况,蓝光危害是指当蓝光辐亮度达到标准规定的2类或者3类时,会在较短的时间或瞬间对人眼造成的伤害,它所依据的标准是GB/T 20145-2006/CIE S009/E:2002,判定的依据是CTL-0744_2009-laser决议。而"富蓝化"的照明对人的生理影响则是润物无声地且要经过数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会明显影响到人的司辰节律的,这方面是目前世界科研的前沿课题,有较多的研究报告,但是还没有对应的考核标准。
3.目前国内有人认为是GB/T 20145-2006/CIE S009/E:2002标准很早就颁布实施了,现在是否过时? 但是,该标准目前依然是国际包括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现行有效的版本。国际标准的制定都是建立在大量的试验数据的采集及分析的基础上的,而我国在这方面根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有目的的实验和研究,轻言标准过时是不恰当的,但密切关注正在修订中国际标准也是必须的。
4.在普通情况下室内只能使用蓝光危害分类在1类及以下的LED照明产品。对于特殊人群(糖尿病人和光敏药物影响的人)或者可能处于特殊体位(例如婴幼儿)能直视LED灯的情况,则应该用无危害的LED照明产品。
5. 蓝光是组成白色光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滤掉蓝光的说法是片面的,按人的生理时辰节律选择光照成份和质量,才是正确的。为了避免因使用高色温富蓝光的LED照明产品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室内LED照明产品的色温不宜超过4000K,一般显色指数应达到80以上。室内照明应避免使用色温5000K及以上的LED照明产品。目前推广低色温LED产品技术和成本上已经完全可行。
6. 返璞归真,模拟自然条件下的光照、光色及变化,是照明产品设计、制造和照明设计和实施的最高境界。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使用场合,能调节出业已证明的合理的光谱和光色。在这一方面,恰恰是LED照明最有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