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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3月17日,卫计委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代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将于2017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有毒代谢产物。新版《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列出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真菌毒素,制定限量值的食品是对消费者膳食暴露量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无论是否制定真菌毒素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
1、标准实施的原则

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要求。
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中的真菌毒素,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真菌毒素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
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中真菌毒素的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真菌毒素。
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1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检测限量的变化
相比于GB2 7 6 1—2 0 1 1,新标准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 A 限量要求;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其他样品是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保持不变。

3、检验方法的变化

黄曲霉毒素B1按 GB5009.2 2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G2(以下简称AFTB1、AFTB2、AFTG1和AFTG2)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G1和AFTG2的测定。
本标准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 G1和AFT G2的测定。
本标准第三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AFTB2、AFT G1和AFT G2的测定。
本标准第四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AFTB1的测定。
本标准第五法为薄层色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中AFTB1的测定。
黄曲霉毒素M1按 GB500 9.24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黄曲霉毒素M2(以下简称AFT M1和AFT M2)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乳、乳制品和含乳特殊膳食用食品中AFT M1和AFT M2的测定。
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范围同第一法。
第三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乳、乳制品和含乳特殊膳食用食品中AFT M1的筛查测定。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按 GB5009.111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1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第二法为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第三法为薄层色谱测定法,第四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展青霉素按 GB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1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苹果和山楂为原料的水果及其制品、果蔬汁类和酒类食品中展青霉素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苹果为原料的水果及其果蔬汁类和酒类食品中展青霉素含量的测定。
赭曲霉毒素 A按 GB5009.96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谷物、油料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葡萄干、胡椒粒/粉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第二法适用于玉米、稻谷(糙米)、小麦、小麦粉、大豆、咖啡、葡萄酒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第三法适用于玉米、小麦等粮食产品、辣椒及其制品等、啤酒等酒类、酱油等产品、生咖啡、熟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第四法适用于玉米、小麦、大麦、大米、大豆及其制品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第五法适用于小麦、玉米、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 的测定。
玉米赤霉烯酮按 GB5009.209规定的方法测定。
GB 5009.2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2017-6-23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粮食和粮食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大豆、油菜籽、食用植物油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第二法适用于大豆、油菜籽、食用植物油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第三法适用于牛肉、猪肉、牛肝、牛奶、鸡蛋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4、附录A的修订

调整附录A中坚果及籽类分类。坚果及籽类的行业分类标准《坚果炒货食品分类》(SB/T 10671-2012)中将“包衣的坚果及籽类”归属于“熟制坚果及籽类”,且一般坚果炒货行业中称“新鲜坚果及籽类”为“生干坚果及籽类”。因此,此次修订GB 2761时,按照行业分类调整了附录A中坚果及籽类的分类。
附录A中“其他乳制品”后增加“酪蛋白”的举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标准已制定完成,为便于其污染物指标及真菌毒素指标的引用参照,在乳及乳制品分类中“其他乳制品”后增加“酪蛋白”的举例。
附录A中将“鲜味剂和助鲜剂”调整为“味精”。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标准名称对应,将“鲜味剂和助鲜剂”调整为“味精”。
附录A中将“酱及酱制品”调整为“酿造酱”。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标准名称对应,将“酱及酱制品”调整为“酿造酱”。
调整附录A中饮料类分类。根据《饮料通则》(GB/T10789-2015)及《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修改了饮料类分类,例如将“果蔬汁类”调整为“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在举例中明确固体饮料包括“研磨咖啡(烘焙咖啡)”。
修改GB 2761附录A中“特殊膳食用食品”分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附录A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修改GB 2761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特殊膳食用食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