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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UN38.3)变更的通知

2017-04-12 13:18:57
文章出处:深圳阿尔法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381

一、UN38.3测试版本修订至第6版

《联合国危险品货物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3条款(UN38.3)Rev.6版本已经发布,其将取代现行的Rev.5版本, 其中针对锂电池的检测要求有较大的改动,主要如下:
变化一:在38.3.4.2.2章节中,修改了测试项T2的高温存储温度值.

变化二:在38.3.4.5.2章节中,变更了T5测试项的环境温度要求.

变化三:在38.3.4.4.2章节中,修改了加速度冲击的峰值加速度值,小电池超过4.48Kg, 峰值加速度会小于150gn,大电池超过12Kg,峰值加速度会小于50gn.


二、国际航协DGR IATA 58版(2017)将从2017年1月开始执行

2.1  DGR最新版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使用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以取代旧版的锂电池操作标签;新版操作标签颜色和尺寸与旧版一致,但所有文字的部分已被删除,同时需要写上UN编号。新旧操作标签之间有两年的过渡期,旧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12月1日.


2.2  此外,危险品货物运输要使用新的锂电池9类危险品(UN Class 9)标签,新标签图案是在原9类标签中的黑白垂直条纹的下半部分增加了锂电池图案, 其外形尺寸不变; 原来Class 9标签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18年12月底.


2.3  其他要求:PI965 -PI970 Section IB和Section II锂电池运输时将不再需要托运人的声明和额外的说明文件。
对年产量小于100个锂电池的运输(需获得当局部门的批准),将采用新增的PI910的包装导则。
IATA 57 Edition中规定的PI967 Section II,PI970 Section II在一个包装内含不超过4个电芯或2个电池的, 一单航空运输中超过两个包装的, 须张贴电池操作标记。但一单货在两个包装以下的, 可以不贴锂电池标记, 该一年的过渡期将在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将2016年4月开始执行的PI965 荷电量SOC不得超过30%和仅限货机运输的内容加入到IATA 58 Edition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