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对LED灯泡和小夜灯实施安全强制认证
近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AS/NZS 4417.2:2012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第四版修订标准A4:2017。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将LED灯泡,小夜灯等6类产品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标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强制性安全证书(即SAA认证)。
此次修订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新增澳大利亚Level 3 强制管控产品:除LED灯泡和小夜灯外,电暖水袋、直流隔离器、喷胶枪和柔性电热毯(被)也将在2018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
二是新增新西兰Level 2 产品: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三是进行了安全级别划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Level 3 产品降为Level 2 产品,同时从新西兰Level 2列表中删去;
四是产品定义更新:柔性加热垫、治疗灯和墙壁开关等产品描述也在此修订中作了更新。
据悉,SAA澳大利亚国际标准公司是澳大利亚唯一的标准认证机构。无论是进口或是在澳当地组装的电器产品,在进入澳大利亚市场销售前,首先要通过澳大利亚国际标准公司的认证。
由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的互认协议,所有取得澳大利亚认证的产品,均可顺利地进入新西兰市场销售。SAA的标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形式认可,一种是标准标志。形式认证只对样品负责,而标准标志需逐个进行工厂审查。
此次澳洲安全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扩大,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生产、检测成本;一旦因为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被澳洲市场抽查并通报,将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为此,提醒出口至澳洲的相关灯具生产企业:一是要重视澳洲此次电子电气产品标准修订,对新版标准进行学习研究,做好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产品质量自检自控能力,在质量管理上把好原材料关、生产安全关和出口检测关,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三是寻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与认证,依据进口国标准进行提前检测把关,在过渡期结束前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