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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置电源和充电器的最新能效要求

2018-12-19 17:34:36
文章出处:深圳阿尔法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478


加拿大能源效率法规第14版修订案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为应对法规变化并减少对制造商的冲击,法规将于6个月后,即2019年5月1日后强制实施。

第14版修订案中,更新了关于外置电源的要求,并新增了针对电池充电器的要求。



外置电源能效最新要求

适用于为家用或办公用能源使用产品供电的外置电源。


产品范围:

单电压外置电源、多电压外置电源、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自动适配外置电源、更替用途外置电源、安全用途外置电源等。

不包括如下产品:

  • 标称输出电压小于3V,且标称输出电流大于或等于1000mA,用于电动机驱动产品的电池充电的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

  • 标称输出功率大于250W的非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

  • 为可拆卸电池包的充电器供电的外置电源;

  • 医疗设备配备的外置电源;

  • 专用于带有直流电动机的固态照明灯或天花板风扇供电的外置电源。


电池充电器能效最新要求

适用于2019年6月13日后制造和进口,为消费类能源使用产品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产品范围:

  • 用于消费产品的电池充电器,包括内置在消费产品里面的充电器;

  • 用于潮湿环境的无线充电器;

  • USB 充电的设备及其他DC电源充电的产品。



涉及的产品:

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交通工具、手机、数码相机、消费类的AV/IT产品、玩具、电动牙刷、电动洗牙器等。

不包括如下产品:

  • 为除了轮椅、高尔夫球车及低速交通工具之外的其它交通工具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 为医疗设备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 备用电池充电器。


外置电源的基本要求


电池充电器的基本要求

电池充电器必须符合标准CSA C381.2-17中表格C.1中规定的最大单位能耗UEC的要求:

注:**Ebatt 指电池放电能量的平均值


注册要求

外置电源和电池充电器在市场上销售之前,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向NRCAN提交注册,产品需被罗列在注册产品列表中。

注册产品列表网址:http://oee.nrcan.gc.ca/pml-lmp/index.cfm?action=app.welcome-bien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