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置电源和充电器的最新能效要求
加拿大能源效率法规第14版修订案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为应对法规变化并减少对制造商的冲击,法规将于6个月后,即2019年5月1日后强制实施。
第14版修订案中,更新了关于外置电源的要求,并新增了针对电池充电器的要求。
外置电源能效最新要求
适用于为家用或办公用能源使用产品供电的外置电源。
产品范围:
单电压外置电源、多电压外置电源、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自动适配外置电源、更替用途外置电源、安全用途外置电源等。
不包括如下产品:
-
标称输出电压小于3V,且标称输出电流大于或等于1000mA,用于电动机驱动产品的电池充电的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
-
标称输出功率大于250W的非直接驱动式外置电源;
-
为可拆卸电池包的充电器供电的外置电源;
-
医疗设备配备的外置电源;
-
专用于带有直流电动机的固态照明灯或天花板风扇供电的外置电源。
电池充电器能效最新要求
适用于2019年6月13日后制造和进口,为消费类能源使用产品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产品范围:
-
用于消费产品的电池充电器,包括内置在消费产品里面的充电器;
-
用于潮湿环境的无线充电器;
-
USB 充电的设备及其他DC电源充电的产品。
涉及的产品:
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交通工具、手机、数码相机、消费类的AV/IT产品、玩具、电动牙刷、电动洗牙器等。
不包括如下产品:
-
为除了轮椅、高尔夫球车及低速交通工具之外的其它交通工具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
为医疗设备充电的电池充电器;
-
备用电池充电器。
外置电源的基本要求
电池充电器的基本要求
电池充电器必须符合标准CSA C381.2-17中表格C.1中规定的最大单位能耗UEC的要求:
注:**Ebatt 指电池放电能量的平均值
注册要求
外置电源和电池充电器在市场上销售之前,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向NRCAN提交注册,产品需被罗列在注册产品列表中。
注册产品列表网址:http://oee.nrcan.gc.ca/pml-lmp/index.cfm?action=app.welcome-bien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