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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合金材料 9项豁免条款评估进展

2021-03-17 18:53:29
文章出处:深圳阿尔法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980

2020年12月15日,欧盟RoHS 豁免Pack 22评估项目启动,本次评估涵盖RoHS附件III的6(a)、6(a)-I、6(b)、6(b)-I、6(b)-II、6(c)、7(a)、7(c)-I和7(c)-II九项条款,涉及合金中的铅、高温熔融焊料中的铅、元器件玻璃陶瓷中铅等广泛在业界使用、影响范围巨大的应用。评估为期10个月,至2021年7月27日结束。


条款 豁免
6(a) 机械加工中用作合金的钢和镀锌钢中的铅含量不超过0.35%(Wt)
6(a)-I 机械加工中用作合金的钢,铅含量不超过0.35%(Wt),批热处理镀锌钢组件中的铅含量不超过0.2%(Wt)
6(b) 铝合金中的铅含量不超过0.4%(Wt)
6(b)-I 回收的含铅废铝里面,铅作为合金元素含量不超过0.4%(Wt)
6(b)-II 用于机械加工目的的铝,铅作为合金元素含量不超过0.4%(Wt)
6(c) 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4%(Wt)
7(a) 高温熔融焊料中的铅(即:铅基合金中铅含量≥85%(Wt))
7(c)-I 电气电子元件的玻璃或陶瓷中的铅,电容器的介电陶瓷除外,如压电玻璃或陶瓷装置
7(c)-II 额定电压125V AC或者250V DC或更高的电容器的介电陶瓷中的铅
RoHS附件III中6(a), 6(b), 6(c), 7(a) and 7(c)-I 这些豁免条款曾在2019年推出的Pack18评估项目中启动评估,但因故停滞延期到2020年底才又重新启动。
在公布评估结果前,这些豁免将继续有效;评估后可能制定新的豁免期限,也可能撤销条款,如果评估后决定豁免被撤销,则会设定12个月到18个月用于业界替换材料的过渡。